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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行动方案 (2020—2025年)的通知

2020-09-04浙江省人民政府下载文件:暂时没有下载文件
8月2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公布了《浙江省实施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行动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将全文予以发布。
浙江省实施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行动方案(2020─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重要窗口”标志性成果,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对标建设“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以人才引领、创新驱动为核心,以数字化、高端化、全球化、市场化为导向,坚持防风险与促提升相统一、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与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促进、补短板与锻长板相结合,聚焦十大标志性产业链,全链条防范产业链供应链风险,全方位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全力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十大标志性产业链年总产值突破6万亿元,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68%以上,基本形成与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相匹配的产业基础和产业链体系。
——基本形成国际先进、安全可控的产业基础。核心基础零部件、电子元器件、基础软件等重点领域建立多源可供体系,实现备份系统全覆盖。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等领域产业基础再造实现重大突破。
——基本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十大标志性产业链。形成一批具有产业链主导力的战略性技术产品,培育100家左右世界级龙头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实现十大标志性产业链省实验室等高能级创新载体全覆盖,打造4个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3个万亿级产业链、2个五千亿级产业链和5个千亿级产业链。
——基本形成风险可控、处置有效的产业链安全保障能力。形成以化解断链断供风险为核心,集产业链协同创新、全球精准合作、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于一体的风险处置体系,建立及时响应、多级联动的常态化风险处置闭环工作机制。
二、重点领域与主要任务
(一)数字安防产业链。突破图像传感器、中控设备等关键零部件技术,补齐芯片、智能算法等技术短板,加快人工智能、虚拟/增强现实等技术融合应用,打造全球数字安防产业中心。形成以杭州为核心,宁波、温州、嘉兴、绍兴等地协同发展的产业布局。到2025年,数字安防产业链年产值达到4000亿元。
(二)集成电路产业链。突破第三代半导体芯片、专用设计软件(电子设计自动化工具等)、专用设备与材料等技术,前瞻布局毫米波芯片、太赫兹芯片、云端一体芯片,打造国内重要的集成电路产业基地。形成以杭州、宁波、绍兴为核心,湖州、嘉兴、金华、衢州等地协同发展的产业布局。到2025年,集成电路产业链年产值突破2500亿元。
(三)网络通信产业链。补齐通信芯片、关键射频器件、高端光器件等领域技术短板,做强新型网络通信设备制造、系统集成服务,打造世界先进的网络通信产业集聚区、创新应用引领区。形成以杭州、嘉兴为核心,宁波、湖州、绍兴、金华等地协同发展的产业布局。到2025年,网络通信产业链年产值达到4000亿元。
(四)智能计算产业链。做强芯片、存储设备、服务器等关键产品,补齐操作系统短板,推动高性能智能计算架构体系、智能算力等取得突破,构建智能计算产业生态。形成以杭州为核心,宁波、温州、湖州、嘉兴、金华等地协同发展的产业布局。到2025年,智能计算产业链年产值达到2000亿元。
(五)生物医药产业链。突破发展生物技术药、化学创新药、现代中药和创新医疗器械等技术,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物医药创新制造高地、全国重要的医疗器械产业集聚区。形成以杭州为核心,宁波、湖州、嘉兴、绍兴、金华、台州、丽水等地协同发展的产业布局。到2025年,生物医药产业链年产值达到4000亿元。
(六)炼化一体化与新材料产业链。提升发展高性能纤维等先进高分子材料产业,加快发展高性能氟硅新材料、高端电子专用材料产业,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石化先进制造业集群、国内领先的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基地。形成以宁波、舟山为核心,嘉兴、绍兴、衢州等地协同发展的产业布局。到2025年,炼化一体化与新材料产业链年产值达到1.8万亿元。
(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突破动力电池、电驱、电控关键技术,创新发展汽车电子和关键零部件产业,完善充电设施布局,打造全球先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形成以杭州、宁波、台州为核心,温州、湖州、绍兴、金华等地协同发展的产业布局。到2025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年产值达到1万亿元。
(八)智能装备产业链。聚焦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等重点领域,突破关键核心部件和系统等的断链断供技术,打造国内知名的智能装备产业高地。形成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台州、丽水等地协同发展的产业布局。到2025年,智能装备产业链年产值突破5000亿元。
(九)智能家居产业链。做强智能家电、智能照明、智能厨卫等领域关键技术产品,推进智能家居云平台建设应用,打造国内中高端智能家居产业基地。形成以杭州、宁波为核心,温州、湖州、嘉兴、金华、台州等地协同发展的产业布局。到2025年,智能家居产业链年产值达到5000亿元。
(十)现代纺织产业链。推进纺织印染智能化改造,促进化学纤维差异化功能化、纺织面料高端化绿色化、服饰家纺品牌化时尚化发展,打造国际一流的纺织先进制造业集群。形成以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为重点,湖州、金华、台州等地协同发展的产业布局。到2025年,现代纺织产业链年产值达到1万亿元。
三、工作方法与主要途径
(一)制造业基础再造强链。实施工业强基2.0版,建设项目储备库,争取国家工业强基工程持续领先。推动之江实验室、西湖实验室纳入国家实验室体系,重组实验室体系。实施质量提升行动,优化质量检验、认证认可等基础服务体系。补齐信息工程、工业设计等基础服务短板,每年培育100家左右专业机构。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推进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到2025年新增高技能人才100万名。(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社保厅、省药监局)
(二)可替代技术产品供应链重组补链。实施断链断供替代行动,推动龙头企业建立同准备份、降准备份机制。建立长三角产业链安全协调机制,共建共享安全可控产业链。深化与日韩等邻近国家和地区产业合作,支持企业开展海外并购和国际合作。到2025年,十大标志性产业链重点领域基本建立安全可控的技术体系。(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三)产业链协同创新强链。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工程,滚动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和急用先行项目,推动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产品的产业化及应用。实施产品升级改造计划,打造一批战略性技术产品。强化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实施一批军转民、民参军重点项目。到2025年,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500项以上。(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委军民融合办)
(四)制造业首台套产品应用补链。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完善认定评价标准与机制,认定培育一批解决“卡脖子”难题的首台套产品。制定关键领域核心技术产品推广应用清单,省市县联动组织推广。创新遴选激励、应用奖励、尽职免责等机制,落实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到2025年,新增首台套产品1200项以上、国际首台套产品15项以上。(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浙江银保监局)
(五)全球精准合作补链。聚焦标志性产业链,精准招引一批产业带动强、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重大项目。强化靶向招引,绘制重点产业链精准合作图,建立地方产业链补链延链项目库,深挖智慧招商红利。到2025年,招引亿元以上项目3500个,储备5亿元以上重点项目50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委人才办)
(六)关键核心技术与断链断供技术攻关补链。实施尖峰、尖兵、领雁、领航四大科研计划,迭代实施省重大科技攻关专项。滚动编制科技攻关清单,引入赛马机制,组织实施科技应急攻关项目。完善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机制,推动形成一批高价值专利组合。到2025年,研发经费支出中基础研究支出比重达到8%。(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七)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带动护链。实施“雄鹰行动”,强化专项扶持,做大做强世界一流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依托龙头企业,分类组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优化产业链分工协作体系。2020年建设100家左右企业共同体,加快提质扩面,到2025年达到300家左右。(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委人才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商联)
(八)工业互联网建链。完善“1+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深化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推动构建智慧互联的企业“内链”,推广智能制造新模式,加快工业技术软件化,到2025年,上云企业达到55万家以上。打通智慧协作的“外链”,深入开展浙江制造拓市场行动,实施“百网万品”行动和“春雷计划”“严选计划”。(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通信管理局)
(九)涉企服务平台畅链。强化供需对接,集成专业供求平台,为企业提供产业链对接服务。迭代升级政府涉企服务平台,加快“企业码”推广应用,推动涉企部门业务协同、公共数据开放,实现企业有需求、服务到身边。完善惠企政策兑现系统,推动惠企政策网上直办、掌上快办。(责任单位:省经信厅、浙江省税务局、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
(十)数字新基建强链。建设一批数字新基建项目,推进“5G+产业”融合应用,到2025年建成大型、超大型云数据中心30个以上,物联网实现千万级连接规模,计算能力进入全国前三,实现重点园区、重点企业信息通信服务按需供给。(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通信管理局)
四、政策措施与推进机制
(一)建立产业链服务推进机制。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建立省政府领导挂帅联系十大标志性产业链工作机制。落实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产业链“链长”,组建部门协同、专家参与的服务团,深化“三服务”活动,开展难题破解、技术服务、政策咨询、要素保障等服务。(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二)强化产业链核心人才引领机制。培育和用好人才,加强科技创新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型浙商等队伍建设。实施“鲲鹏行动”,靶向招引一批全球顶尖人才。实施外籍人才创新创业同等优惠政策。畅通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人才合理流动渠道,鼓励创新人才到省级以上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等从事科研工作。(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经信厅)
(三)实施产业链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重点项目计划,实施一批牵一发动全身的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重大科技合作项目,实施一批生产制造方式转型标杆项目。建立项目落地建设全周期服务机制。(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
(四)深化产业链融资畅通机制。以保总量、优结构、拓渠道、强机制为重点,优化产业链供应链金融保障。确保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鼓励金融机构综合运用中长期贷款、融资租赁等方式,支持“雄鹰行动”培育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开展项目投资、并购重组。灵活运用央行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对省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给予优惠利率贷款支持。对承担省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和科技攻关项目企业的贷款,通过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给予阶段性融资支持;对有特殊困难的大型国际产业链企业贷款,鼓励金融机构按相关规定给予延期还本付息支持。支持标志性产业链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发行标准化票据。(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省财政厅、省经信厅)
(五)健全产业链要素保障机制。强化政策创新集成,制订支持政策清单。对2020年底前能开工的、符合预支条件的制造业类省重大产业项目,可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招引落地特别重大项目的地方政府,给予一定建设用地指标奖励。对省级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重点项目的用能需求,在满足本地“十四五”时期能耗强度降低要求的基础上,给予积极支持;需新增污染物排放指标的,在满足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物减排要求基础上,由省级调配机制给予保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优化专项资金支持重点与方式,更好发挥政府产业基金作用,支持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经信厅)
(六)实施产业链常态化风险监测评价机制。实施清单化管理,省市县联动,持续迭代更新产业链断供风险清单。建立风险识别管理机制,对接海关、税务等多渠道数据,加强风险甄别和处置。建立十大标志性产业链统计监测体系,建设产业链大脑,开展运行监测,提供决策支撑。(责任单位:省经信厅、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浙江省税务局、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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